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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鑫鹏电子厂召回 部分电动车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0-03-03 浏览次数:794

       日前,天长市鑫鹏电子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间制造的部分鑫鹏48V12AH充电器,涉及数量为10060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电动车充电器,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机械强度不足的外壳,可能存在外壳破损造成漏电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车充电器,天长市鑫鹏电子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一只全新的符合要求的充电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长市鑫鹏电子厂将自即日起在官方网站(www.ahhjdz.com)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天长市鑫鹏电子厂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用户可登录天长市鑫鹏电子厂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为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8780518)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鑫鹏电子厂电话(4008780518)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