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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花桥定昌制香厂召回19支/捆型号草香

发布日期:2019-11-05 浏览次数:665

   芜湖县花桥定昌制香厂向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 2019 年8月1日起召回 2017 年1月-2019年4月生产的该批次19支/捆型号的草香,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10000支。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产品包装上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分类、规格、数量、检验合格标识、注意事项、警示语(如“点然后注意安全”)等中文标志。标志项目不符合GB26386-2011《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依据《佛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消费者使用不当可能造成火灾。

   芜湖县花桥定昌制香厂通知经销商与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联系并提供退货、换货服务。敬请持有该款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与该厂经销商联系退货或换货事宜,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拨打芜湖县花桥定昌制香厂电话(13615537980)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ahdpract.org.cn)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